【好康】台北市「助你好孕」專案內容
因為本人也打算3月時懷孕,但是戶口現在在鹿港,
所以也得弄懂到底怎樣才能拿到一堆養兒育女的補助,
生一胎2萬元,每個月還可以拿2500元,再加上上了幼稚園之後,每學期1萬多元的學費補助,
至少奶粉錢尿布錢都有了,所以,還沒生的打算要生的朋友們,
這方面的資訊可千萬別放過!!
因為爸媽其中一方的戶口要遷上來台北至少一年,小孩子才能生出來,才能領到錢,
所以記得在符合資格之前,千萬別亂生呀!!
一、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
內容及資格:
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,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,
且有居住事實,新生兒申報戶口時,就可領2萬元生育獎勵。
洽詢電話:
民政局1999轉分機6269
二、5歲以下孩童、月發2,500元育兒津貼
內容及資格:
1.採申請制,父母及兒童(新生兒除外)設籍並實 際居住臺北市一年以上,
未領有政府其他補助,月發2,500元。 2.98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稅率在13%(含)以下者;
99年度因稅制改變,稅率在12%(含)以下者。
洽詢電話:
三、5歲免學費補助
內容及資格:
設籍北市的5歲幼兒,每學期減免1萬2,543元學費
洽詢電話:
四、國小、幼稚園課後照顧方案
內容及資格:
全臺北市141所國小與133所公立幼稚園,只要家長有需求,就開「課後照顧班」,
照顧小學生到晚上7點、公立幼稚園孩童到晚上6點
洽詢電話:
國小部分洽教育局國教科1999轉分機6373
幼稚園部分洽教育局幼教科1999轉分機6382
五、婚後孕前健康檢查
內容及資格:
助設籍臺北市已結婚、未生育第一胎的市民至特約醫療機構之檢查費用。
男生655元、女生1,595元。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
洽詢電話:
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轉分機1813
六、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
內容及資格:
提供設籍臺北市懷孕初中期的婦女,至特約醫療機構掛號受檢即可擇一補助篩檢費用,
初期2,200元、中期1,000元。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
洽詢電話:
以下為詳細資料:
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: 2010-09-30 13:35:00
一、 臺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鼓勵臺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市民生育,
感謝並慰勞新生兒母親生育之辛勞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符合下列規定,於民國100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新生兒之母得申請生育獎勵金:
(一)新生兒之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一年以上,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。
(二)新生兒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(以下簡稱戶政所)完成出生登記。
新生兒之母死亡、行方不明或受監護宣告,得由新生兒之父或實際扶養人提出申請。
第一項第一款設籍時間之計算,以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。
三、 申請生育獎勵金,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,持申請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新生兒設籍
所在地之戶政所提出申請,逾期視為放棄權利。
前項申請得委託他人辦理,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辦理。
四、 經審核符合第二點申請資格者,每一新生兒發放生育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。
五、 戶政所於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,發現有符合第二點申請資格者,應告知其得申請生育獎勵金。
六、 申請人經查不符合本要點所訂申請資格,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領取生育獎勵金,應返還生育獎勵金。
七、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民政局編列年度預算委託戶政所辦理。
八、 本要點之申請書格式,由本府民政局定之。
助妳好孕專案內容為何? 更新日期: 2010-12-13 12:30:00
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
有鑒近年來生育率降低,造成少子女化及人口老化現象,扶養負擔加重,
本府已綜合市府各局處資源,一舉推出「助妳好孕」系列專案如下:
(一)市民生小孩、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(民政局辦理)。
(二)全臺北市87%、近9萬名孩童,月領2,500元育兒津貼(社會局辦理)。
(三)國民教育延伸到大班,補助5歲幼兒入學(托兒所由社會局辦理;幼稚園由教育局辦理)。
(四)學校幫忙照顧小學生到晚上7點、公立幼稚園孩童到晚上6點(教育局辦理)。
(五)今年先擴大實施「免費」孕前健檢(衛生局辦理)。
(六)北市762家大型企業需設托兒設施(勞工局辦理)。
(七)將推全國首創的《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條例》(社會局辦理)。
其中涉及本局之補助政策及措施有「育兒津貼」、「5歲幼兒學費補助」及
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等項目,詳以下說明:
(一)育兒津貼:
預計自100年1月1日起實施「育兒津貼」,期於財政可負擔之前提下,朝向大部分市民均可受惠
之政策方向施行,預計全市87%家庭、近9萬名孩童均能受惠,每名兒童月領2,500元。
屆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,申請人(申請人係指兒童父母雙方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)
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:
(1)照顧5足歲以下兒童。
(2)兒童及申請人設籍,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以上。
(3)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
百分之二十。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而有上開情事者,亦同。
(4)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(5)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、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。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不受前項第二款設籍滿一年之限制:
(1)兒童未滿1歲,其出生登記於本市,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。
(2)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、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。
(二)5歲幼兒學費補助:
99學年度起,即今年9月開始,設籍本市5歲幼童就讀公立幼稚園,只需繳交點心與午餐費,
就讀私立幼稚園或公、私立托兒所者,每學期比照公立幼稚園補助1萬2,543元。
若已經領取中央各項補助(如:「扶幼計畫」)且低於本市5歲幼兒學費補助額度者,
由教育局及本局分別補足差額。
(三)將推全國首創的《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條例》:
除津貼之發放外,亦著重強化托育政策,本局首創《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條例》,
已於99年5月25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,待市議會通過後,即為全國第一個管理與輔導保母
的相關法源,可將保母納入登記管理、發放服務許可證書、規範收托人數,以及釐清其他
權利義務關係等。市府已在去年9月成立「臺北市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」,未來研議定期
公布保母及托嬰中心的收費及退費基準,也就是公布「行情價」,供家長參考。也即將啟動建置
「育兒友善園」,以社區為單位,利用托兒所既有的托育服務、場地、設備等,與社區保母系統
照顧網配合,家長或照顧者可共享社區托育資源,提升兒童照顧品質,未來亦將籌設4個「親子館」,
提供親子共同成長與遊戲的場域。期在津貼與服務的雙重配套下,讓臺北市成為鼓勵並支持市民能
安心生養下一代的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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